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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17-07-06 内容来源:法制网

环保部决心重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今天,环保部宣布自71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今天召开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和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明确表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相关企业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情况等。同时严格对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台账资料,检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他要求,检查结果、处罚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就这项执法专项行动,环保部专门出台了《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还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位负责人说,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今年4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也是环保部启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原因。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其中检查的重点,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环保部要求,60个检查组要做到日查日清,每晚必须将当日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问题情况、向地方环保部门移交案件情况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执行情况向专项行动工作组报告,对企业环境违法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拒绝接受案件反馈等情况,向环保部提出实行案件督办的建议。这位负责人说,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检查组可以视案情留专人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查办案件。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将对检查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对地方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立案查处、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约谈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仍拖延不办的,启动问责机制。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责任。

此外,环保部在提出纪律要求的同时表示,对执法效能低下,无法发现问题的检查组,环保部将通知其所在省级环保部门进行人员调换。